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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6-08-05 09:09:09    浏览次数:2735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河北的决定》(冀发〔201629号)和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41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壮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我委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81

  

河北省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河北重大决策和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简称“双创”)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我省“双创”系列部署和政策落地实施,大力提升新兴产业规模和质量,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打造新引擎,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政策引导、示范引领、协同发展的基本原则,以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为目标,以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基地、项目、平台等为载体,统筹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推动双创政策落实,营造双创良好生态,激发双创主体活力,为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动力转换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


  力争到2018年底,组织建设20家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20家“双创”示范基地,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150家,组建30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每年滚动实施百项重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全力推动全省“双创”向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深程度发展,推动产业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向专业化、协同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向规模化、聚集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充分依托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在光电子、卫星导航、大数据、通用航空、生物医药、现代中药、新型功能材料、智能电网等领域,集中力量支持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通过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创新政府支持引导方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营造良好产业生态,打造引领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新高地。支持各市县(区)发挥比较优势,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产业集群,积极搭建“双创”平台,促进主导产业纵向链接、横向配套,引导上下游产业链式、集群发展。


  (二)推进建设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区域,以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发展较好、创新能力较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为依托,发挥省市县多方积极性,借力京津创新创业资源,围绕新兴产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及市场开拓等关键环节,推进建设一批线上、线下紧密结合的省级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优化与产业链相适应的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和服务链,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自主创业和内部再创业,探索“双创”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新途径、新经验。支持示范基地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率先突破一批瓶颈制约,激发体制活力和内生动力。对工作成效突出、特色明显、示范带动性强的新兴产业“双创”基地,给予一定专项资金补助。


  (三)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产业创新平台。落实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实施细则(试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设水平和创新能力。自2016年开始,对新认定或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给予200500万元、省级分别给予50200万元不等的财政资金奖励。围绕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重点,促进优质创新资源整合,探索建设一批产业创新中心,搭建创新资源共享平台,促进京津与河北科技基础设施、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创新资源共享共用。


  (四)实施一批重大高技术产业化和应用示范项目。依托优势企业或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每年滚动实施百项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大、示范性强的重大产业化项目,支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吸引、承接京津创新成果在我省进行孵化转化。重点推进新型显示技术、新一代半导体材料、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封装测试设备、抗肿瘤新药、生物天然提取物、石墨烯、3D打印材料、动力电池等一批重大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抢占竞争制高点,打造产业新优势。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智能制造等领域,依托优势企业支持建设一批具有明确市场需求的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基础性、平台性应用示范项目。


  (五)组建一批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进一步发挥政府资金杠杆和乘数效应,吸引和集聚海内外优秀创投企业及人才来冀发展,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新兴产业初创期、成长期企业发展。壮大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推进引导基金规范化、市场化运作,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开发区和新兴产业优势区域采取政府资金、社会资本、企业资本等参股方式共同设立专业化创业投资基金。对省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双创”示范基地组织建设的创业投资基金,优先给予支持和指导。鼓励省内优势投融资机构作为发起人,联合省内外投融资企业,积极争取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基金试点支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在石保廊三市率先开展贷款风险补偿试点;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适时启动投贷联动试点。


  三、保障措施


  (一)聚焦创新共识,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发展改革委(局)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科技创新和“双创”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发展新兴产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先手棋”和“当头炮”,加强政策和舆论引导,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生态,聚集要素资源,着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打造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热点,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发展氛围。


  (二)加强组织推动,完善工作机制。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双创”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推进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双创”工作,将重点工作和目标逐层分解,明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目标任务落实和督导机制。每年年底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双创”示范基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评估结果向全省通报。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定期开展全省双创政策落实、环境改善、效果监测评价,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双创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加快实施京津冀及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支持石家庄、保定、廊坊三市在人才引进、创业环境、创新体系、成果转化、融资渠道、资本市场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加强与京津的协同创新,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示范引领全省乃至全国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加强省全面创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石保廊三市要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按照国家要求,建立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定期开展试验落实情况检查,强化工作责任,大力推进建设任务和改革举措的落地实施。


  (四)加快定位转型,提升工作效能。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要主动认识、适应、引领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工作定位转型。各地要围绕国家宏观政策和产业发展导向,跟踪科技革命和技术变革趋势,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谋划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双创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改革举措,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上下通畅、横向协同的工作传导和推进机制;要强化引智借力,充分利用京津的智力资源,加强与省内科研院校的合作,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决策咨询等工作,增强创新发展的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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